【本報訊】英國航空香港空中服務員,年前集體向資方追討拖欠的年終酬金,服務員工會主席吳敏兒因回應傳媒查詢事件後,遭資方發警告及進行非正式監察,結果勞工處票控英航違反《僱傭條例》,阻撓吳行使其參與工會活動之權利,英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五千元,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指,本案是首宗成功以歧視工會定罪的案例。
英航向事主表示抱歉
英國航空公司發言人回應表示,公司接受法庭判決,而罰款額低可反映控罪並非太嚴重,公司並無意令吳敏兒因參與工會活動而受損害,對吳覺得遭受不公平對待表示抱歉。
代表英航的律師於庭上指,公司不是蓄意觸犯條例,按照合約,僱員是不准向傳媒發表言論,但若因參與工會活動,則作別論。裁判官亦接受英航的解釋,明白處理勞資關係雙方所遇到的困難,最後判英航罰款五千元。
苦主吳敏兒昨在記者會上哽咽着說:「俾英航折磨咗足足兩年半,今日終於可以還番一個公道……雖然有啲失去嘅嘢(指心靈創傷),呢一世都無法彌補。」不過她認為罰款金額過低,不足以彌補遭受歧視的創傷,現正跟律師商討,考慮向資方索償。
懷孕期間為訴訟奔波
吳敏兒過去一年為訴訟奔波,其間正值懷孕,令她身心俱疲。她續指,「英航一方面話冇歧視工會,一方面又認罪,自相矛盾。」她指資方一直視工會如洪水猛獸,在工作表現報告內讚揚其表現的同時,卻加上身為工會主席的註腳,令她工作時承受莫大壓力,「搞工會點可以同工作表現拉上關係……特首話要平衡各方利益,咁幾時輪到我哋?」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則指,這是香港首宗成功以歧視工會而入罪的案例,「我哋付出咗兩年半嘅勞苦,判罰只是五千,只可以話係『慘勝』。」他認為資方歧視工會應與欠薪的罰則看齊,即由現時最高刑罰十萬元調至二十萬元及入獄一年,以保障工會權益。
傳票控罪指被告英國航空公司去年八月四日,為阻撓或阻嚇吳敏兒行使享有參加工會活動之權利,而對她進行非正式監察,又發出口頭及書面警告,違反《僱傭條例》第21B條(2)(a)。
回應傳媒遭監察一年
案情指,○三年十一月,英航逾九十名空中服務員入稟勞資裁審處,追討英航於○一年未付的年終酬金共逾五十萬元,去年四月進行審訊,身為機艙服務員工會主席的吳敏兒就此案回應傳媒查詢,其講話被引述及刊登見報。
同年八月二十日,英航向吳發出口頭警告,指她未得到公司准許,不得與傳媒接觸,如違反有關規則,須接受正式的紀律處分;同日,英航向吳實施為期十二個月的非正式監察。
案件編號:ESS497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