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商務部自去年8月實施新政策,放寬內地企業來港投資的審批程序,投資推廣署表示,一年以來循此途徑來港的內地企業顯著增長。不過,有民企商會指出,政策幫助不大,最實際還是放寬外滙管制。
放寬審批一年增長速
投資推廣署中國事務主管李淑菁指出,循正規途徑、經商務部審批的內地企業,是最明顯的受惠者,政策實施1年,共批出257家企業來港,涉及投資額10.3億美元,以今年首8個月較去年同期未實施新政策前比較,獲批企業增加1.08倍至約183家,投資的主要行業為貿易、交通運輸、工程承包、研發開發等。
李淑菁說,今後該署到內地推廣香港投資環境,會深化推廣內容,選出一個行業作深入推廣,例如餐飲、醫藥等。她認為,新政策已讓內地企業走出去,跨出一大步,希望日後配合國家政策逐步再開放,最終可以讓內地企業自由進出不用審批,並不受外滙管制。
外滙管制放寬更實制
擁有逾3000家民企為會員的香港國際投資總商會,其會長許智明稱,放寬內地企業來港,並未見明顯刺激更多民企來港開業,以該會為例,過去1年民企會員數目維持3000多家,未有明顯增長。
他指出,不少有實力的民企均透過資產重組,先將內地資金轉為固定資產或廠房設備,然後變相轉往海外公司後貼現,再以海外公司身份在港設點或上市;新政策主要將審批權下放至省級,作用不大。他最希望中央能放寬企業的外滙管制,因為現時透過上述迂迴曲折途徑,將資金調出,要向中間環節付出相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