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恨傳媒 - 李碧華

愛恨傳媒 - 李碧華

有時覺得傳媒報道煽情渲染,但有時,他們勞苦功高。這星期以來兩宗大新聞,傳媒偵騎四出,鍥而不捨,天天「堅料」。即使我開通宵,累死了,也一定等到早報送來先翻一遍才睡。
像賢仔被斬案,都有不同的「途徑」採訪,拼圖一樣,把各當事人前言後語或偶一失控話中玄機矛盾關係……今日一一拼湊,天網恢恢,恍然大悟。

港府公布十八個獲註冊供魚場名單,又遭踢爆:已填平、規模小、沒養魚、被吊銷資格、已荒廢……大部份是空殼。全靠傳媒監察,才不致被那些歪曲事實(深圳檢疫局副局長姓「曲」,頗為應景)的大陸官僚愚弄。
不但給每個高官每個政府機構每筆公帑開file,最可怕又可愛的是那個「表」——涉嫌侵權的(當然不肯承認),被表列七大相似疑點。涉嫌整形整容的(當然不肯承認),被前後對比。藝人新歡舊愛情慾關係性取向歷程……都有一個「表」。
理直氣壯的受害人最希望真相被報道。心中有鬼身有屎,求神拜佛傳媒別對他(或機構)發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