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不少政治及政策爭拗都搬到司法機構解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對此趨勢感到有憂慮。他昨日指出,法庭是審理權益和紛爭的地方,並非決定政策的議會,強調「法官唔係議員」。他是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後,另一批評法庭被政治化的終院大法官。
陳兆愷昨出席第三屆由小童群益會主辦的「小特首」宣誓典禮,先為小特首進行監誓,然後與他們真情對話。聖保羅男女中學的小特首左詩敏向他提問,指近年有市民將關於政府政策的案件交到終審法院審理,是否顯示市民想挑戰政府權威。陳兆愷認為,這反映市民法律意識高,懂得爭取權利,對政府有監察作用。但陳兆愷指出,有些訴訟有其政治目的,對法庭有極大困擾。「動不動有啲政治上解決唔到嘅事就畀法庭判決,但法庭係審理權益、紛爭嘅地方,唔係一個議會,法官唔係議員,唔可以作政策性決定。」
狗咬狗案中獲啟示
有小特首問他對特首曾蔭權以行政命令方式規管執法部門秘密監察程序的意見,他說現今先進科技,犯案手法層出不窮,利用以往的方法查案,未必可以破案,故政府要在執法部門查案的能力及保障市民私隱之間取得平衡。他相信該行政命令是臨時或試驗性質,最終要立法會商討。
雙方的對話也有輕鬆一面,如被問及最深刻案件時,陳兆愷想起當年一宗狼狗咬沙皮狗案,案中受傷流產的沙皮狗女主人入稟控告狼狗主人,他判女主人勝訴;但另一方上訴得直,皆因三名上訴庭法官都有養狗,認為人養的狗是善良,除非證明狼狗主人疏忽。該案件影響他極深,「第一次識太太時,都係講呢個古仔先追到佢。」
陳兆愷又說,當年在天主教學校就讀,本想當神父,但神父嫌他「曳」,後來才轉修法律;其師傅余叔韶教他要多看書,所以以往有說粗言穢語的他後來不再說,「嬲都可以好文雅,用自己技巧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