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車禍導致四肢癱瘓的四十七歲美容師,遭相識二十載並負責照顧她的金蘭姊妹騙去近千萬元賠償金,涉案姊妹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十三項盜竊罪名成立,還柙本月十三日判刑,法官斥她對投資物業認識不多,卻只憑猜測盜用事主賴以度餘生的金錢炒樓,最後悉數虧蝕。現已破產的女被告無力償還,事主只靠每月二千多元津貼在療養院過活。 記者:黃詠鍶
暫委法官馬漢璋昨在裁決時指,雖然女事主曹詠娛承認同意三十八歲被告鄺鳳珠使用她的錢,但被告絕對清楚事主只批准將錢用作日常生活開支,而非炒賣物業,被告對炒賣樓宇無甚認識,卻於四年內以事主的錢購入總值五千四百多萬的七個海怡半島單位、一個香港仔中心單位及兩個車位,當中不少更是九七年樓價開始下跌時購入,其中有一個物業的價值,後來更跌至買入價一半。
事主對買賣不知情
法官斥被告以事主打算「用過世」的金錢冒險炒賣,還辯稱所有買賣均得到事主同意。法官指,若被告獲事主授權進行投資,事主不會對大部份購入的物業毫不知情。另外,被告亦數度在事主收到賠償金後立刻將款項從與事主聯名的戶口中轉走,且在事主多次要求下仍不肯交出戶口存摺,顯示被告實在未獲事主許可下盜用款項,故裁定她罪名成立,還柙本月十三日判刑。
辯方大律師求情稱,被告於○二年曾因欠下麻雀數後以空頭支票還款而留下案底,投資失利是被告意料之外,若投資沒失利,無證據顯示被告不會繼續照顧事主,故希望法官輕判。
曾助交通意外索償
根據控方稱,事主九○年遇上嚴重交通意外導致四肢癱瘓後一直居於療養院,其間被告助她成功向司機及車主索償一千五百多萬。二人其後開設聯名戶口,更於海怡半島購入兩個單位自住及放租。被告於九六至○三年間,盜用事主九百八十多萬元炒樓至破產,最後於○三年三月十七日將事主遺棄在瑪麗醫院,事主始發現聯名戶口的金錢只剩下四十一元。
案件編號:DCCC2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