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商人溫瑞芬涉嫌於六年前使用三張虛假發票,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六日再訊,期間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五十萬元擔保外出。 四十二歲被告溫瑞芬,報稱商人,被控於九九年二月四日至三月一日間,使用三張鑽石發展有限公司的偽造發票,誘使RichmanResourcesLimited的職員接受為真文書,以致對該公司不利。控方昨表示,本案一名重要證人正身處海外,案件押後期間不反對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ESCC258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