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提款卡存偽鈔 提走真鈔<br>疑用存錢妥犯罪16人受審

買提款卡存偽鈔 提走真鈔
疑用存錢妥犯罪16人受審

【本報訊】犯罪集團成員窺準滙豐銀行「存錢妥」機的漏洞,於去年復活節期間利用預先搜集的滙豐銀行提款卡,將四百三十三張五百元偽鈔存進存錢妥內,再以提款卡提取逾十七萬元現金;警方根據銀行交易紀錄拘捕多人。涉案十六名男女,除第六被告外,全部否認十二項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 記者:戴國輝

十男六女被告年齡介乎十八至二十七歲,十二項控罪包括欺詐、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等。第六被告蔡煜煌認罪,其餘被告均否認控罪;但首被告王家耀另承認一項藏毒罪。另有兩名被告劉俊菁及陳飛龍,早前已認罪,劉將出庭轉任控方證人。

收偽鈔433張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押運公司職員去年四月七日將一個空錢箱放進旺角新世紀廣場滙豐銀行的存錢妥內,翌日收回錢箱,職員發現內有九十五張面額五百港元偽鈔,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其後在天水圍及銅鑼灣百德新街兩間滙豐銀行的存款妥機內發現偽鈔,連同新世紀廣場分行,合共收到四百三十三張五百元偽鈔。
警方根據銀行提供的交易紀錄拘捕多名被告。早已認罪的劉俊菁是首被告友人,他去年三月要求首被告搜集多張滙豐銀行提款卡,首被告隨即吩咐第十二被告廖仲輝(二十五歲)跟進,劉其後向廖表示,每張提款卡可獲二千五百元報酬。廖接觸其他被告,聲稱可以現金一千五百元買入他們的提款卡,廖共購入九張提款卡,獲利九千元。

因缺錢而售卡

警方調查後發現在去年四月八日及九日,涉案偽鈔悉數存進第二至第十被告等九名被告的戶口,最遲在同月十日,不法之徒已將十七萬一千五百元提出。警方拘捕第二被告等九人,他們承認已將滙豐銀行提款卡售予其他人,價錢由六百至一千元不等,並表示因缺錢才售卡,部份更因對方食言,至今分文未收。
控方指出,另案兩男一女被告承認去年四月八日到旺角一間茶餐廳集合,按吩咐將膠水塗在手上,然後將多張五百元偽鈔存進指定戶口。
案件編號:DCCC872、1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