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生欠一人 司法覆核敗訴<br>千禧小學被令停辦官判殺校有理

收生欠一人 司法覆核敗訴
千禧小學被令停辦官判殺校有理

【本報訊】因欠一名學生未達教統局收生標準而被局方勒令停辦小一的首間千禧小學,指教統局決定不合理,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昨頒判詞指,校方過往表現平庸,政府資源有限,經營收生不足小學,成本甚高,相信局方「殺校」節省資源,能夠改善整體教育水平,故裁定校方敗訴。 記者:陳曉薇

涉案香港鄭氏宗親總會位於赤柱馬坑的鄭則耀學校,○○年創校,但今年小一收生僅二十二人,離教統局規定的二十三人,尚欠一人。代表律師曾指,局方收生標準屬重大政策,應經行政會議通過才算合理,政策違反《基本法》和《教育條例》,學校開辦僅五年,應予更多時間發展,而校網合併影響收生,加上校方在限期後已收足二十三人,局方堅持殺校,並不合理。
法官在判詞指出,局方釐定小學收生標準,並非重大政策,不需要先通過行政會議,政府資源有限,經營收生不足小學,成本高昂,相信殺校能重新分配學校撥款,改善全港整體教育水平,故不認為現行政策有違《基本法》和《教育條例》。

學校被指表現平庸

法官續指,申請人辦校五年,仍未能吸引足夠學生入讀,小一收生只得一班,根據教統局紀錄,學校表現平庸,不受家長歡迎,校網合併反令他們多收幾個學生,不認為殺校決定不合理,相信局方評核該校辦小一課程時,評語為「存疑」及「有保留」,已很客氣,不認為局方拒絕學校自資開創小一課程存在問題,故判校方敗訴。
案件編號:HCAL61/05

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