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失五千萬保金繼承權

料失五千萬保金繼承權

【本報訊】任職美林證券環球資本投資亞太區董事總經理的簡崇諾,年薪一百三十六萬港元,並有花紅及獎金,他過去三年曾獲公司派發的花紅及獎金高達四千六百多萬港元,而他生前購買五份合共逾五千萬元的保險金,全由被告任受益人,被告現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相信在法律上已喪失承繼遺產的權利。

最終取決保單條文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被告被裁定謀殺或誤殺罪名成立,無論死者生前有否訂立遺囑,又或被告是否指定的遺產承繼人之一,她在法律上已喪失承繼遺產的權利。此外,若法庭接納被告因自衞而殺死丈夫,即使她曾公開承認殺死丈夫,若她是死者遺囑上其中一名承繼人,又或死者並無訂立遺囑,理論上她仍可以配偶的身份獲得部份遺產。
至於保險金方面,陸偉雄指若被告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而被告又為保險金的唯一受益人,保險公司或不會賠償。相反,如果被告獲判罪名不成立,保險公司應就保單作出賠償,但因每間保險公司的條文有差異,故最終仍需取決於有關保單上的條文。
香港保險業聯會總幹事譚仲豪則指,根據法例如果投保人遭受益人非法殺害,便喪失得到賠償的權利。一般而言,保險公司仍會就保單發放賠償,而有關賠償將會被撥入投保人的遺產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