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七歲男同志為取悅親密男友,竟在城門谷公園自拍全裸照,被巡警撞破拘捕,發現其兩部數碼相機內有不同地點拍攝之裸照,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罪,求情表示因男友喜歡看其裸照,故才犯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四日,以待感化報告始判,其間准被告保釋。
被告吳志強,無業。案情指,三名軍裝警員上月五日巡至城門路城門谷公園時,發現被告在一支燈柱附近全身赤裸,被告看見警員隨即穿回短褲離去,警員認為有可疑,遂截停他查問。
被告在查問下,承認到公園自拍裸照,警員在他手持的數碼相機發現以該公園或其他地點為背景的裸照,又在其背囊搜出另一部數碼相機,亦有其他背景的裸照,於是將他拘捕。
案件號編:TWCC236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