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台灣《TIME時代解讀》雜誌繙譯的台灣男子,聯同兩名台灣商人及上尉,去年十二月向當時任職滙豐銀行總經理的柯清輝訛稱獲授權來港,要求存放二百五十張每張一億美元的美國債券,三人向滙豐及保安運輸公司提出託存時被捕。法官昨在區域法院裁決時認為,三名被告使用有關債券時已知悉是假債券,裁定三名被告罪名成立,還柙至明天判刑。
三人不辨債券真偽
三名被告順序為陳慶芳(五十六歲)、何冠頤(三十五歲)及陳中聿(七十四歲),首兩名被告擁有加拿大居留權,三人早前否認一項使用假文書副本及一項管有假文書罪名。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並非案中幕後主腦,只是「前線人員」,由於三人過份天真,不辨涉案債券真偽才犯案,三人在犯案前沒有其他刑事紀錄,望能輕判。
辯方續稱,首被告在台灣及加拿大開設工廠,現處半退休狀態,生意交兒子處理,次被告曾任台灣《TIME時代解讀》雜誌的繙譯,第三被告曾在軍隊服役,軍階是上尉。
美借金千六百公噸
案情透露,解款公司布林克香港有限公司去年十一月收到電郵,要求將一批美國聯邦債券押運到本地銀行,布林克將事件通知警方。被告出示兩張一億美元的債券及其保險證書等文件副本,要求布林克將二百五十張同類債券,押送往滙豐或JP摩根大通銀行。
由於布林克拒絕提供服務,被告遂自行求見當時的滙豐總經理柯清輝(現為恒生銀行行政總裁)。被告於十二月二十二日與滙豐職員會面時表示,其投資公司於一九三四年向美國政府借出一千六百公噸黃金,後來獲發二百五十張債券作還款。
案件編號:DCCC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