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時候,有自信的男人是敢於穿短褲的。
有沒有去過里約熱內盧?世界上的男人穿短褲,沒有人比那個城市的巴西男人更穿得燦爛而迷人。一件鮮黃藍花的襯衣,一頂黃帽子,配一條米白色的短褲,足踢一雙涼鞋,加一副太陽眼鏡,在長長的海灘遊蕩,這樣的裝束正配上一座永不日落的天使之城,以及像南美洲那樣像一輩子那麼長的夏天。
必須承認拉丁男人穿短褲最為性感:六呎的身軀,古銅色的皮膚,深棕的腳毛,富侵略性的浪漫型。穿短褲得宜的男人有七分玩世不恭的瀟灑,另加三分的溫柔︱︱因為那條短褲細看之下,是剪裁得宜的,長度定當及膝,深藍的褲身,配淺灰條紋的尼龍皮帶,或者短褲作前衞的棗紅RalphLauren,皮帶竟可以是銀色的LV。短褲雖然Casual,配的那條皮帶卻是神來之筆的名牌,這就表示男人粗中有細,隨和,但一點也不隨便,多麼像一個微服出巡的古堡王子。
穿短褲,至緊要其他一身的配件,不穿襪子是理所當然的,男人的腳趾十之八九很醜陋,生得精緻一點又淪為娘娘腔,因此穿短褲而着涼鞋有點冒險,最好還是配一雙土黃色半運動型的懶佬,加一件漁伕風褸,或粗紋的單吊西外套。自由、奔放、果斷,男人的領袖風範,英雄本色,往往不由一套筆挺的黑西裝來言詮,而是藝高人膽大地由一條短褲開始表述的。
德國男人穿短褲,無論如何總嫌拘謹,日本男人穿短褲?不要開玩笑,就像一條大魚從海中釣上來時牠的嘴巴竟然咬着一隻煙斗一樣不可思議。英國男人唯一會穿短褲的時期,是在殖民地時代的肯雅或印度,一身的米黃,配一頂獵帽,長襪子,提着一根短棒,像史超域格蘭加,而自從帝國解體,則無復氣派矣。美國男人是八十歲都敢一身運動裝的老BB一族,把短褲穿得濫、穿得Cheap。數來看去,把短褲穿得豪邁的國家,如意大利的男模特,還是要瀕近海洋。
港男穿短褲,二十多歲容易穿出一身油尖旺的草根味,四十歲則易淪為豬肉佬。因為穿短褲的男人,是氣質的自我挑戰,踰越一分即成「麻甩」。香港空有許多沙灘,香港的女人,卻幾曾一生遇過一個把短褲,不是泳褲,穿得成像《怒海沉屍》裏的阿倫狄龍那般碧海藍天的一個夢郎?當夏季漸近尾聲,環視這個海港,會稍微失望嗎?竟然沒有一個穿短褲的男人邁進你的生命,當你送別一季金黃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