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怯者憤怒 - 李怡

李怡專欄:怯者憤怒 - 李怡

七歲男童被斬重傷,引起香港全城震動,市民的無比憤怒射向兇徒,市民的無限同情投向受傷男童賢仔。那是因為我們的價值觀認定,不管甚麼原因,不管牽涉多大利益,都不應向一個七歲小童下手。一來他無知無罪,二來他是沒有抗拒能力的弱小的兒童。
文明社會的價值觀之一,是保護弱者。
筆者與一位長期居住內地的朋友談起,他就覺得發生這樣的事一點也不奇怪,他說他在內地看到更殘酷、更無人性的事,可說比比皆是。他隨便舉一個例子,一部車子撞倒了一個小童,小童揹着的書包纏住車子的擋板,車子竟繼續疾駛,把小童拖至骨肉模糊而死。車子繼續開走。
魯迅寫過:勇者憤怒,抽刀向更強者;怯者憤怒,抽刀向更弱者。
用刀斬成年人,會遇到反抗,可能遇到更強者,需勇氣也要冒風險;斬七歲兒童,不需冒風險。中國大陸的道德文化中,多的是這種怯者。有誰願意冒險當勇者?
就在報上刊出雙煞用削骨刀斬賢仔的同一天,《蘋果》中國新聞版就刊出了在深圳打工的十八歲與十五歲的兩名少女,被狂徒禁錮勒索,將她們輪姦、暴打,將整枝牙籤插入腳趾甲縫,並用蘸墨水的針,在她們的額頭、乳房、背部刺上「妓女一號」等字眼。

因為她們是可欺的弱者。
在內地城市的街頭,我們常可見到殘障兒童求乞。眾所周知,他們背後都受到「丐頭」所操縱。丐頭利用他們身體的殘障,來博取路人同情心的施捨,而丐頭就奪去他們乞來的金錢。有的丐頭甚至故意要把騙來、拐來的兒童弄致傷殘,以方便行乞。去年六月,廣州法院判處了一個「虐童丐頭」宮清平八年有期徒刑。這是內地首宗檢控壓榨殘疾兒童乞討案。此後就再無案例。然而,這豈是內地唯一的一宗壓榨殘疾兒童案?
在台灣,虐童案件也相當普遍。二○○三年一年內發生8,013宗虐童案,平均0.9小時就有一宗,不過施虐者則有88%是父母或主要照顧者。
西方文明社會,早已形成照顧弱者、保護弱者的道德文化。這只要從西方城市的馬路文明就可看到。在加拿大的大小城市,當行人橫穿馬路時,迎面而來的汽車必會在距行人兩、三米處停下,並招手請行人過馬路。因為行人是道路上的弱者。在無斑馬線、無紅綠燈的情況下,行人有優先權。在香港,行人並無這種優先權。而在海峽兩岸,即使有斑馬線,行人還是沒有優先權,還是會害怕汽車不顧一切衝過來。因為在那裏,欺負弱者是強者的本色,汽車不停地響號,正是強者的炫示。
隨着香港回歸,香港會不會從保護弱者的道德文化,逐漸轉向以強凌弱的道德文化?有這種疑慮,是因為在過去幾十年,像賢仔這樣的事確實是比較少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