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曾入罪 雀癡斥「好離譜」<br>機關鳥籠公園捉雀

兩人曾入罪 雀癡斥「好離譜」
機關鳥籠公園捉雀

【本報訊】九龍寨城公園最近出現一批城市狩獵人,他們在公園內放置多個設有機關的鳥籠,內有一隻相思、雀粟和水,野鳥飛入鳥籠觸動機關,活門就會關上。市民捕捉野鳥是刑事罪行,過去已有兩名市民被捕及檢控入罪。 記者:蔡元貴

香港觀鳥會一名會員本周初在九龍寨城公園發現三個機關鳥籠,鳥籠掛在樹上,獵人則坐在遠距離等待獵物。鳥籠外形與一般無異,細心觀察則可看見鳥籠頂部開了一格小籠,小籠內有雀粟和水,有一度打開着的活門。大籠飼養了一隻相思,以減低其他鳥兒的警覺性,一旦有野鳥飛入小籠啄食雀粟,活門就會關上。
揭發機關的鳥友陳皓賢認為獵人「好離譜」:「買雀仔養已經唔係幾好,違反自然,佢哋重想捉埋野生嘅雀鳥,直情係壞心腸。」他表示,將會向漁農自然護理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舉報。
根據香港法例,在公園內捕捉野鳥已觸犯了三條罪行。《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規定,任何人除按照特別許可證行事外,不得狩獵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市民亦不得管有任何陷阱或狩獵器具,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

可能染有不知名病毒

《遊樂場地規例》規定,在康文署管轄的公園範圍內,任何人不得捕捉、傷害、殺害或釋放任何禽鳥,亦不得使用任何陷阱或其他工具捕捉禽鳥,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大埔環保會自然保育顧問詹肇泰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而從野外捕獲的雀鳥,可能染有不知名的病毒。
漁護署過往曾成功檢控兩名狩獵禽鳥的市民,第一宗在○一年,一名市民在京士柏公園利用竹籮及雀粟誘捕野生禽鳥。第二宗在○三年,青衣一名農民利用漁網捕獵在田中啄食農作物的野鳥,結果被法庭罰款數百元。

機關鳥籠的頂部設有活門,野鳥飛入啄食雀粟,活門就會關上。 陳皓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