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奉或速逃 - 李碧華

供奉或速逃 - 李碧華

我已很久沒到深圳了。以前採訪或公幹,逼於無奈。現在即使公幹也不樂意去。一過關便是賊匪天堂,公安「已到了抓不過來的地步」,無法可施。
閱報,寶安區一名在科技園工作的男子,昂藏七尺,七年來被偷盜二十次,九部單車不知去向,他乾脆在當眼處供奉神位。上畫了個長着「三隻手」的小偷,下面以工整字體寫着:
「小偷菩薩,請您不要偷我家,我為你懺悔!」
甚麼叫「買你怕」?不但不能繩之於法,還要拜他?真是個顛倒的社會。
近日有個project,投資方已經很好,不用大家到北京,只在最近的深圳簽約收款。我沒有去。導演和製片一行數人,簽收一筆「鉅款」︱︱十幾塊磚頭般厚重,因為最大面值只是一百元,堆叠起來肯定過不了關。他們即call有辦法人士,找個地方換港幣,一兌便瘦了身。但在此地頭更加沒安全感,又即時過關。一下火車找家銀行存款,才告一段落。他們知道,一旦遇劫,報警無用,煩上加煩。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