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一名來港探親的孝順青年廚師,前日與堂姊等三名親友在西貢清水灣二灘暢泳時遇溺死亡,事主親屬事後投訴警員及消防員遲到,及至大半小時才看見救護車出現,嚴重延誤,希望還事主一個公道。
死者王貴(二十歲),家中獨子,略懂水性,與雙親在福建福州鄉間居住,月前來港探望堂姊。
陳女傷心表示,前日她與七歲兒子、一名姓黃男性友人及堂弟阿貴於傍晚五時三十分乘車往清水灣二灘暢泳,至晚上六時後救生員下班,無人當值。至晚上七時天色開始黑暗,她發現堂弟失蹤於是報警。
後來有泳客發現王在距岸約十米遠水中遇溺載浮載沉,但身上水泡則失去,他們即合力將事主救回岸上。陳女表示,當時王雖然昏迷,但仍有輕微脈搏,其姓黃友人及兩名年輕熱心泳客,分別為王施人工呼吸及心外壓急救,惟送院後證實不治。
當值醫生事後向陳女查詢:「做乜咁遲先送嚟呀,死咗啦!」
警稱路途稍遠
陳女事後投訴警員近半小時始抵埗,而救護車更在晚上八時過後才見影蹤,懷疑堂弟受延誤失救才致死。
警方發言人稱,前晚七時二十五分收到有人游水失蹤報告,由於路途稍遠,警員要十六分鐘才抵埗。至於消防處發言人說,他們前晚七時四十分才收到消息,即派出救護車和潛水拯救車到達銅鑼灣碼頭,然後搬運設備連同人員登上消防船出發,但在九分鐘後接到水警通知,說事主被發現撈起,消防船遂中止前進,改派大赤沙救護站的車輛到場,至晚上八時零三分抵達,比服務承諾遲了兩分鐘。最初接到的消息是有人失蹤,故無法海陸兩路同時出動救護人員,要顧及救護車資源運用,恐有其他求助便沒法兼顧。
但為何警方與消防收報告時間相差十五分鐘,是否部門間聯絡時發生溝通問題引致延誤,則無法求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