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分析員寫報告 遞上信封打眼色<br>先科國際股東涉「麻雀數」行賄

求分析員寫報告 遞上信封打眼色
先科國際股東涉「麻雀數」行賄

【本報訊】廉政公署去年七月採取代號「驛馬星」行動,其中被捕的上市公司先科國際一名股東,涉嫌賄賂兩名證券公司副經理及聯席董事,以「麻雀數」形式向兩人提供合共八萬元及一部智能手機,作為要求他們撰寫「先科」及「宜進利」研究報告的報酬,涉案股東否認六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證人承認貪心

四十歲被告高健行,報稱商人,首三項控罪指被告於○三年四月至○四年五月,向元富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副經理陳柏淘提供六萬元利益,第四及第五項控罪指被告向匯富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聯席董事羅功恒,提供兩萬元及一部XploreG88智能手機,而第六項控罪則為交替控罪,指被告向羅提供涉案智能手機,作為在業務上給予高優待的報酬。
控方開案陳詞稱,案發時被告佔有先科國際及宜進利各百分之五股份,陳柏淘及羅功恒均為證券分析員,○三年三月被告要求陳替「宜進利」撰寫研究報告,陳完成報告與被告相約到餐廳見面。

從未搓過麻雀

陳柏淘昨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他稱被告給他一個信封,向他打眼色及表示「麻雀數」,他知悉信封內有現金,承認自己貪心,待他到銀行存款,打開信封才發現內有現金兩萬元。
控方開案陳詞續稱,○四年三月及五月,被告再要求陳柏淘替「先科」及「宜進利」撰寫研究報告,同樣以麻雀數形式將四萬元給予陳,事實上陳從未與被告搓麻雀。
而○四年五月十一日被告相約股票分析員羅功恒茶敍,向對方提供兩萬元,要求他撰寫「宜進利」研究報告,羅拒絕收取金錢,但答應其要求。至同年五月十四日,被告給予涉案的智能手機予羅,作為撰寫「先科」研究報告的報酬。
案件編號:ESCC130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