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今年七月裁定房屋委員會把商場及停車場設施出售沒有違反《房屋條例》,領匯上市合法,並駁回公屋居民盧少蘭的上訴,與訟雙方其後分別就堂費的問題,向終院提呈書面陳詞。終審法院昨裁定,房委會並無索回堂費的申請,故法庭不會就堂費頒發命令,因此與訟雙方各自付堂費。 案件編號:FACV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