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被指咎由自取 遭警冷待決上訴<br>無味神探擬退還獎狀抗議

受傷被指咎由自取 遭警冷待決上訴
無味神探擬退還獎狀抗議

【本報訊】「我唔想帶住呢四隻字過埋我呢一生。」中槍索償卻換來法官指是「咎由自取」,「無味神探」陳思祺形容聞判的一刻,比十三年前中槍更痛、比後來開腦做手術更痛,是哀莫大於心死。他決定後日(周四)正式向法院提出上訴,並考慮將中槍後獲頒、表揚其英勇的紅雞繩和嘉許狀交回警務處處長。 記者:陳沛敏

陳思祺接受訪問時坦言,至今仍無法接受法官判決的論據,矢言會在能力範圍內上訴到底。敗訴後他要支付數百萬元堂費,以致可能要賣樓、甚至破產,但他的妻子仍力撐他上訴,「判決後太太係第一個對我講,就算用盡一分一毫都要上訴。佢唔想我背負住『咎由自取』呢四個字。」

仍會選擇違反命令

他強調,即使讓他重新經歷當日的處境,他仍會選擇「違反命令」,撬閘救人,「廿二年前宣誓做差人,第一條職責係要保護生命。」他堅信當時只有點三八口徑左輪手槍的他和一眾同僚,根本無法抗衡手持AK47等重型火力的匪徒,鎖上鐵閘只會造成困獸鬥的局面,傷及無辜。
他憶述九二年中槍後,雖然喪失了嗅覺,仍自以為可以康復,但後來發現腦水不斷從鼻孔溢出,九六年腦膜炎,令他終於明白,中槍後僥倖生還,卻將長期面對身體問題。○一年他出現腦體下滑,在接受有五成死亡風險的手術前,才驚覺自己一旦離世,妻子和當時只有七歲的女兒,將面臨極大的生活困境,於是他決定提出訴訟,控告警務處處長及前上司疏忽,索償一千七百萬元。
令他耿耿於懷的,卻是興訟後「被警察部離棄」。他說,這幾年間管方一直沒有人接觸他,「我唔期望佢哋話畀啲乜嘢我,但至少嚟問吓我,發生乜嘢事,有啲乜嘢唔開心、不滿,聽咗先決定接唔接受。」

「神探嗰啲係虛名」

因為法官指他受傷是咎由自取,他正考慮將槍戰後獲頒的紅雞繩和嘉許狀退回政府。在警隊內以拼搏見稱、屢破大案的他說:「神探嗰啲名係虛名。除咗頒授禮嗰日,我從來冇掛過條紅雞繩,張獎狀亦冇喺辦公室擺出嚟。」但他強調,雖然對管方死心,但「只要我重喺警隊一日,我仍然會係個好差人……為市民做,為社會做。」

大角嘴槍戰一役後,九七年陳思祺獲頒紅雞繩及港督嘉許狀,但現在卻被指當日受傷是咎由自取,令他無法接受。

陳思祺於九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帶隊到大角嘴利得街調查械劫案遭到槍擊,身受重傷。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