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來首有案犯坦白認罪<br>支解大耳窿兩漢認謀殺

近20年來首有案犯坦白認罪
支解大耳窿兩漢認謀殺

【本報訊】三名任職速遞員的青少年於九年前為了避債,合力勒殺「大耳窿」後,將其支解,惟因法官一再犯錯,接二連三重審,他們以案件拖延太久為由,申請終止聆訊遭拒後,其中二人昨在高院承認謀殺罪,年紀較長的被告判囚終身,案發時只有十五歲的被告,則押後至明天判刑,相信二人是繼北角寶馬山雙屍案的尹三龍後,近二十年來唯一承認謀殺的殺人犯。 記者:梁偉強

至於堅稱誤殺、獨自面對第三次審訊的被告,昨被三男三女陪審團以五對一裁定一項謀殺罪成,法官今晨判刑,終身監禁難免。
三名被告黃偉民(三十三歲)、侯景洋(二十九歲)及李嘉揚(二十四歲),被控於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在大角嘴福澤街一單位,謀殺馬振武,黃、李二人承認謀殺,侯堅稱原本只計劃用枕頭袋將死者焗暈後「講數」,但無心殺人。

一被告判囚終身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成年犯人一旦謀殺罪成,必須判囚終身,八五年寶馬山雙屍案,少年犯尹三龍承認兩項謀殺罪後,頂證四名同黨,被判「等候英女皇發落」,後來長期監禁刑期覆核委員會建議他服刑二十八年零九個月,去年九月中秋節已獲釋。
代表黃偉民的大律師區達平昨指,黃已坐牢八年半,並適應了監獄生活,一般而言,委員會覆核刑期時,會考慮犯人是否認罪,有助早日獲釋。
至於李嘉揚的大律師,坦然指李為了減刑而認罪,李犯案時年僅十五歲十一個月大,可判有期徒刑。
根據控方所稱,二十四歲任職小販的馬振武,暗中做「大耳窿」,黃、侯二人連本帶利欠他五、六十萬元,無力還錢,黃的家人被馬恐嚇,結果二人利誘李及一名叫張宗鑫友人,策劃殺人。
四人向馬訛稱已替他買了手槍,騙他到涉案單位,合力將他制服,並以電線將他勒斃,他們提取其銀行存款、打桌球及打麻將後,用鋸將馬切為三塊,棄置垃圾站。馬的家人一直以為馬失蹤,後來才知他是「大耳窿」,警方邀黃助查而破案,但事隔三個月,屍體已無法尋回。案中被告黃偉民昨日被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120/04

死者馬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