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歐陽長恩昨日表示,由於在公開招股(IPO)前,讓機構投資者收到多些資料以協助其分析,的確有助新股評定價格,故傾向繼續容許新股分包銷團成員的分析員,在IPO前與機構客戶溝通;但是否容許他們繼續向機構客戶發布書面研究報告,或只容許透過電話或會議作口頭溝通,則要諮詢市場意見。
怕傳媒洩漏惹混淆
總之證監希望盡量減低這些書面報告或口頭分析,由傳媒機構洩漏出去的機會,因該會不想看到同時有兩個消息來源,令投資者產生混淆。
雖然近期傳媒評論,建議強制發表所有IPO前的研究報告,讓所有投資者都能夠取得當中所載的分析,但該會不肯定這是否解決方案,故決定諮詢市場,是否繼續讓分包銷團成員在IPO前發表研究報告。若市場決定沿用現有制度,當研究報告資料外洩,則該報告必須立即向整個市場發表,同時須披露有關資料的來源、是否正確及獨立,以及對其內容承擔法律責任人士的身份;並需在招股書其中一個章節內,或另刊補充章程,以記錄及處理所有該等資料。
另一個建議,是全面禁止分包銷團成員,在IPO前發表書面研究報告,只容許其分析員透過電話或會議(包括視像媒介)與機構客戶作口頭溝通。儘管這種口頭方式一樣可以出現資料遭傳媒獲悉而外洩,但歐陽長恩認為,始終傳媒認為文字資料可信性較高,此方式或有助減少資料外洩的機會;一旦外漏,亦可要求按上述情況處理。
促及早公開免依賴
有投資銀行家認為,有保留IPO前發表研究報告的必要,但應同時兼顧散戶投資者對公司研究分析的需求,故同意早些讓所有投資者閱讀初步招股書,有助減少市場對研究報告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