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洲的夏天實在很適合我,陽光灑在身上像暖氈,㷫㷫哋,辣辣哋,但由於濕度低兼涼風送爽,故此一代大汗男如我也一天廿四小時冰肌無汗,就算真係曬太陽曬到滾滾哋,只需打開水龍頭,用冰涼的清泉洗把面,即刻有點赤赤哋地醒神,不過咁樣做得多會令皮膚乾燥,晚上臨瞓前記緊塗點雪花膏。
記得蔡瀾先生曾說過在西班牙時看見當地人曬太陽,陽光移位,人便跟着移位,但懶得大幅度移動,寧願待太陽再移位時再跟着移一點,悠閒到出汁。溫哥華的黃昏,即晚上八時左右,陽光照射到的地方仍是暖洋洋,但只要在簷篷下,陽光偶爾接觸不到便會有涼意,稍起點風,甚至會令人打個哆嗦,於是我便在街上玩追蹤太陽的遊戲,陽光跑到哪裏,我便跑到哪裏,天與地之間只有我,中間沒有任何人工阻隔,盡情地吸收天地精華,走來躲去玩足一個鐘頭,你說我無聊,放假本就為了能夠盡情無聊,能無無聊聊地無聊一番,一生一樂也。
在溫哥華,若是不太熟地頭,別懶浪漫地帶女伴到沙灘看日落,雖然夕陽已在水平線上不遠處,但大大話話睇足半個鐘頭個太陽都重未收工,莫講話冇太陽眼鏡,就算有戴,咁樣盯住太陽半個鐘都會眼盲或青光眼,重有嘅就係本來諗住懶浪漫幾分鐘,點知企足半個鐘,冇乜嘢講之餘重開始有啲凍㖭,浪漫地無聊但也無聊地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