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剛在立法會上叫人可放心食用淡水魚,接着曾特首又率領一眾司局級高官,邀約漁商業界及立法會議員上演「吃魚秀」,欲挽回市民吃魚信心,孰料幾小時後,漁護署又在魚類批發市場,化驗出兩個含孔雀石綠的樣本。不但「吃魚秀」前功盡廢,而且等於給了周一嶽與曾蔭權兩個巴掌。
上星期五晚上,衞福局發出新聞稿公布,每人每日須進食近二百九十公斤的問題淡水魚,或超過七公斤鰻魚或其製品,才會對人體有不良影響。
這個新聞稿,不僅侮辱香港市民的智慧,而且簡直是侮辱了全人類的智慧。每人每日吃七公斤鰻魚或二百九十公斤淡水魚,即使不是含有毒藥物,這個人也要吃到被撐死了。倘若以這個數字來形容淡水魚或鰻魚中含孔雀石綠的水平,意思是若進食了二百九十公斤淡水魚當中所含的孔雀石綠,才會對人體有不良影響,那麼周一嶽早幾天何以又如此認真地叫市民「少吃點魚」或如他所說,叫人「考慮清楚,暫時不要吃」呢?難道他真的認為有人會每天進食二百九十公斤淡水魚嗎?此外,政府何以又刊憲,將任何食物的孔雀石綠的藥殘含量定為「零容忍」呢?「零容忍」的意思,是指即使含量為○.一微克也不獲准出售,而不是意味着有人要買二百九十公斤並表示一天內吃完,才不准出售。
淡水魚中含孔雀石綠的問題,其實政府言談前後矛盾、政策進退失據,關鍵只有一個,就是香港淡水魚進口,90%以上的來源地是大陸,而大陸所經營的漁業養殖,也以出口香港為最大宗,甚至是它們的生命線。在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中,內地的衞生準則和檢驗制度,都與香港不同。也許內地人吃慣了不潔食物,已是百毒不侵,而香港人則身嬌肉貴,容易受感染;又或是內地實行新聞封鎖,資訊不那麼流通,沒有人知道甚麼孔雀石綠是有害藥物,而香港則迅速獲得資訊,加以新聞自由,傳媒發揮廣泛影響力,以致對甚麼豬鏈球菌、孔雀石綠都反應敏銳。
漁護署最新驗出的兩個毒魚樣本,應肯定是當局指定供港的八十八個養魚場的產品,而不是國家質檢局長李長江所指的走私貨。這些供港養魚場的魚類產品,也應該是在內地加強抽驗之後才出口的,仍被發現有毒魚,這可能是內地抽驗的可靠性有問題,但無論怎樣抽驗,也不可能每一條魚都驗,因此關鍵在對養魚場的規管。
在主要副食品要依賴內地供應,而內地的衞生準則又與香港不同的情勢下,特區政府面對的是兩難選擇;或是嚴格檢查、監管進口副食,不惜得罪北大人,或是犧牲香港市民的健康?政府進退失據,是因為徘徊於兩難之中。但強政勵治的政府是不容遲疑的,兩難之中只能任擇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