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寶傳上訴

劉金寶傳上訴

【本報訊】據內地《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出,中銀香港(2388)前總裁劉金寶(圖)案中4名被告,其中3人提出上訴,包括劉金寶、中銀香港前副總裁丁燕生及總裁辦公室前總經理張德寶,但另一前副總裁朱赤,則未有提出上訴。
消息透露,劉金寶在上訴書中,對一審判決認定的部份事實不完全認同,並稱其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項罪名,有些事實不清及證據不足,請求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兩項罪名予以撤銷;劉金寶也對其貪污罪名提出上訴請求。
至於丁燕生及張德寶,則對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基本承認,只是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丁燕生的辯護人認為,丁氏參與私分獎金,屬違規行為,但不構成犯罪,即使犯罪也應屬從犯。
該案一審裁決中,劉金寶被判處死緩,丁燕生及張德寶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3年及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