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立例 強制實施責任制<br>售賣電器產品須舊機換新機

港府擬立例 強制實施責任制
售賣電器產品須舊機換新機

【本報訊】為洗去香港「廢物之都」惡名,電器商將來每出售一部電器,便要向消費者收回一部舊機。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將效法歐盟以舊換新「減廢措施」,明年立法實施產品責任制。首先強制大型電器,包括雪櫃、電視、冷氣機、洗衣機、電腦及車胎的入口商或製造商等,每售出一個產品便要回收一個廢棄產品,否則要罰款及罰三倍廢物處理費;促使入口或批發商,向市民回收舊產品,若新措施有成效便陸續推展至其他產品。 記者:呂焯均

據悉,本港堆填區滿溢的壓力愈來愈大,為了保護環境,避免大量增建廢物處理設施,環運局研究減少廢物產生量,認為必須推行廢物回收。歐盟本月正式實施廢棄電器及電子產品指令,以一換一,舊換新的原則,所有生產商或入口商都要強制回收舊產品。

自行研究回收方法

環運局研究有關措施後,認為可引入本港,並會在今年底發表減少廢物政策白皮書正式公布。
該局計劃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產品責任制的法例,強制產品的入口或生產商等要負責回收廢棄的舊產品,否則便屬違法。初步構思,定罪的刑罰是罰款加有關產品的三倍廢物處理費,但不會有監禁的刑罰。
該局又認為大型電器及車胎兩類產品率先推行責任制可行性較大,若推行順利,便陸續推展開去。
由於本港是國際都會,有外地遊客來港購物,又或者市民是首次購買該類產品,也不會有舊產品回收,故當局不會把回收比率定為百分之一百,可能會在百分之八十或以下。當局會讓入口、生產及零售業界自行研究回收方法,因為他們更熟識行業,能制訂最有成本效益的回收方法。若有關行業不能達成共識,政府才會介入。

行業與消費者分擔

歐洲的經驗顯示,生產商已開始改善產品設計,令產品更容易「拆骨」,可把有用的部件循環再用,真的無用的部份才棄置。因此,回收有用的部件可帶來利潤,也有助促進回收業的發展。當局也相信,生產或入口商為達到回收指標,必定會用盡方法,包括利誘消費者。所以新措施實際會增加多少成本,暫時未能估計,但相信不會對消費者造成沉重負擔。
香港電腦商會會長張耀成說,一年前政府與該會商討產品責任制,他贊成由業界自行研究回收方法,他又說,電腦回收的開支扣減循環再用的收入,每部可能要增加額外成本,例如五千元一部,便增加一百多元,業界正商討由行業及消費者分擔,對消費者的影響預計是十元。

一旦強制性回收電器措施成功立例,本港電器店預料受到直接影響。
司徒世華攝

《消費者對立例回收電器的意見--支持環保》
伍小姐(學生):「贊成立例回收,支持環保嘛,淨係用錢鼓勵唔夠,最緊要係市民嘅意識。」

《消費者對立例回收電器的意見--應該回收》
黃小姐(電腦業):「應由供應商或電器商負責回收,啲電器未完全壞晒就掉,好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