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美容師來港探親,偕同胞妹推着嬰兒車到旺角中心商場,當她使用商場扶手電梯時,嬰兒車車輪卡進扶手電梯隙縫令電梯停下,她因此跌倒而扭傷左腳,幸坐在嬰兒車上一個月大的姨甥沒有受傷,商場管理處認為姊妹倆不當使用扶手電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她們追討七千元維修費,美容師表示不滿,擬提出反索償。 記者:戴國輝
申索人是旺角中心第一座業主立案法團,因多次要求姊妹二人賠償不果,故入稟法庭追討,兩名被告分別是洪艷蘭及洪寶慈,妹妹是家庭主婦,洪寶慈在內地從事美容工作。
嬰兒車輪卡電梯縫
申索書指,兩名被告於今年五月六日進入彌敦道旺角中心第一座,兩人推着嬰兒車沿扶手電梯從一樓到二樓時,嬰兒車車輪卡在扶手電梯隙縫內,導致隙縫的不銹鋼扭曲。申索人認為兩名被告須負上責任,因兩人錯誤使用扶手電梯,令業主立案法團須花費約七千元維修及更換鋼板。
兩名被告因準備提出反申索,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九日再提訊,待雙方準備文件。
現年三十五歲的洪寶慈,來自廣東開平,任職美容技師,她昨在家人攙扶下抵達法庭,見她左腳包紮腫起,面露痛苦表情。她對該中心職員處理事件的態度及程序表示不滿,指職員知道她跌倒受傷,不僅不肯替她報警,其後她向業主立案法團要求借出案發日閉路電視錄影帶作證據時,職員聲稱沒有閉路電視。
洪寶慈指出,意外嚴重影響其社交生活,她不能外出,更須在床邊解決大小二便,事件至今三個多月,左腳韌帶及關節仍未痊癒,她一隻腳比另一隻腳臃腫,不僅失去工作能力,更經常夜不能眠,「有時真係好辛苦,試過想死」。
傷患須時六月康復
洪寶慈為內地人,她為了減省每次來港出庭前須向內地政府部門申請簽證的程序及手續,曾多次與對方傾談盼能庭外和解,均不得要領。
洪寶慈預計傷患須時六個月才能完全康復,故考慮提出反申索,索償二萬六千元,包括醫療費、工資及來往法庭出席聆訊的交通費等。
案件編號:SCTC391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