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東:非執董規限過嚴

張建東:非執董規限過嚴

▲港交所(388)董事張建東(圖)認為,有關上市公司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規例過於嚴格,其中規定人選所屬機構在之前1年,不能與該上市公司有任何金錢交易,對選擇合適獨立董事人選會有局限。他任職上市委員會期間曾建議,在交易金額設定上限並公開披露便可,但最終遭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