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毛玉萍每次出庭應訊,均有多名好友陪同到庭,而本案審訊期間,將有不少本為毛友好人士,擔任控方證人出庭指證她,除於○○年起為毛玉萍處理股票買賣事宜獲特赦的雷靜儀外,控方指毛找「人頭」托市時曾向數名朋友求助,故相信至少有六名「人頭」將會陸續出庭作供。
另兩被告任控方證人
控方證人包括有周正毅與毛玉萍夫婦的老朋友、陶利儀(譯音)及陶燕(譯音)姊妹;一名與夫婦倆相識多年,並於九○年代已讓二人借用其銀行戶口存款的李容;曾負責周氏夫婦主要裝修工程的裝修公司東主施國榮(譯音),及毛玉萍的外滙經紀蕭炎華等。
本案另外兩名被告林啟聲(四十一歲)及張柏友(四十四歲),為毛透過蕭介紹認識的證券經紀。他們於較早前已承認借出名義開設戶口,供毛買賣上海地產股票,並向證監會調查員訛稱所有由其證券戶口所作的上地股票買賣,均由他們自行決定而沒有受他人指使。二人承認三項作出明知失實的陳述罪名,並將於審訊期間為控方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