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內地遊客王小姐,早前來港觀光,一次購物時,進入一間珠寶公司參觀,希望搜羅心儀鑽飾。在眾多耀目的鑽戒中,最後我滿心歡喜揀選了一顆鑽石戒指,試戴在手上,非常漂亮,我決定購買。
當我接過鑽戒,發現店方並沒有提供有關鑽石的鑑證文件,只在單據註明該鑲嵌鑽石的參考淨度為VS2。當時我沒有為意,見職員將資料寫在單據上,便付錢離開。
返回內地後,有一次我將在港購買的鑽石給朋友觀看。他將鑽石研究一番後,認為鑽石物非所值,建議我將鑽石交給當地的檢定中心鑑證。我聽從他的意見,將鑽石拿去鑑證,結果顯示,鑽石的淨度為當地標準的p級(此標準不能與上述標準比較)。我認為檢驗得出的淨度,與店員所說的淨度不符,我感到好像被店員欺騙。
專家之言
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巿民光顧信譽良好的商號,以及要求店方提供鑽石鑑定報告;若沒有,應向店員查詢購買的是否天然鑽石、是否經加工處理,並可要求將色澤、淨度等資料,寫在單據上。
根據真實個案改寫,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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