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欠供強積金僱員不滿未檢控

僱主欠供強積金僱員不滿未檢控

天水圍天耀路新北江商場內一食店一名女職員,離職後發現僱主在她任職期間未有供付強積金供款,她向積金局投訴後追回供款,但她不滿積金局未有對違例僱主提出檢控,變相縱容違例僱主。
食店女職員趙小姐稱,她於今年三月至五月在食店任職。離職後她發現,僱主於其任職的三個月,從未替她供付強積金供款,合共一千多元。
她向積金局投訴,僱主其後補回供款,但積金局未有提出檢控,「我都唔明積金局點解唔檢控佢,咁樣只會縱容僱主。」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回覆本報稱,積金局收到投訴後,即時跟進及調查,僱主其後亦即時補回拖欠供款。積金局會向有關僱主發出警告信,如僱主再犯,會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積金局稱,是否檢控違例僱主,會視乎是否有僱員肯指證、案情嚴重性、證據是否充足及相關因素。
(○八○八一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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