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今年十月一日起,大陸將全面放寬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就業的限制,當中包括在內地學院畢業的港澳台生,可以直接在內地就業。同時,全面放寬內地企業聘請港澳台人才的限制。新措施讓港澳台居民享受國民待遇,擴大他們在內地的就業機會。
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日前頒布《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簡稱《就業規定》),一度引起在華港澳台企業的擔憂,恐怕新措施大大增加企業的經營負擔之餘,亦對北上打工的港澳居民造成一定困擾。
畢業可就地直接受聘
對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在會見來訪的香港工業總會訪問團時解釋,新修訂的《就業規定》是要讓港澳台居民更容易在內地就業,如以前內地企業在用人時,必先聘用本地人才,待無人可尋下,才可考慮聘請港澳台居民。新規定則取消上述限制。
由於近年港澳台生到內地求學的人數不斷增加,新規定將允許在內地學院畢業的學生,即使沒有工作經驗,亦可在內地就業。
至於在華的港澳台企業和北上打工的港澳台居民關注的繳納社保金的問題,張小建稱,當局既然放寬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就業的限制,自然要根據大陸的勞工法律,與內地人一樣繳納社保金。他強調,港澳台居民一旦在內地簽署勞動合同,其僱主就必須支付其月薪的百分之二十,僱員支付百分之八,滿十五年後,僱員可在原地取回其支付的部份;而供款超過十五年的,則要待退休後,才可全數取回社保金。
避免兩地繳付公積金
他補充,至於由境外企業外派大陸工作,且沒有簽署內地勞動合同的港澳台居民,則毋須繳納。此舉可避免企業或個人在兩地支付雙重社保金(香港稱強積金或公積金)的負擔。
此外,新規定對北上工作的港澳台居民有年齡限制,一般只有年齡介乎十八至六十歲的求職者才被列入考慮之列。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