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暉報道】國泰航空三千三百多名月薪制空中服務員,過去一直未曾享受每年十二日的法定假期。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批評資方違反《僱傭條例》,若循法律途徑追討、最長追溯期六年計,國泰欠每名空姐七十二日假期,涉及金額多達一億一千八百多萬。工會昨日已去信要求管理層解決。
據悉,現時機場內需要輪班工作的各類地勤人員多達四、五萬人,編更情況亦與國泰相似。有工會正醞釀新一輪的追討行動。
從未指定補假日
《僱傭條例》列明僱員每年可享十二日法定假期,包括中秋、新年、冬至等,員工若要在法定假期上班,僱主須在假期前或假期後六十日內、指定另一日休息作補償。
國泰工會主席關笑華指出,三千多名月薪制空姐一直在法定假期上班,但國泰從來沒有指定哪些休息日作補償,「空姐每月嘅假期多,但嗰啲唔係補放法定假期。」
工會向管理層發出的信件中,引述六月一宗國泰地勤員工譚衛美的勝訴案件。譚以相同理由成功追回二萬五千元假期薪金,高等法院任懿君駁回國泰上訴時稱,國泰一方面聲稱以休息日抵銷法定假期,卻沒在編更表寫明哪一日是補假,違反勞工法例。國泰現正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關笑華說,國泰在時薪制空姐合約中,已列明應放的法定假期,會在空姐值勤後下一個休息日補償;但三千三百多名月薪制空姐卻無此安排。若循法律追討,以空姐平均月薪一萬五千元、可追回六年共七十二日假期計算,國泰欠假期補償一億一千八百多萬元。需要輪更的國泰地勤員工也有類似問題。
國泰發言人證實管理層已接獲工會信件,表示會研究工會要求後才作出評論。據悉,國泰認為空姐平均每年有逾一百日休息,已是很好的補償。
英航工會正追討
另外,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稱,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也正追討法定假日,包括部份半職英航空姐每年只獲十五日假期,未能按法例指每年最少十二日法定假期及七日年假、即最少放假十九日的規定。本報昨晚未能聯絡英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