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須在骨骼植入支架

病人須在骨骼植入支架

骨骼增長手術六十年代在俄羅斯(當時的蘇聯)西伯利亞發明,其後傳入美國,近十年已發展成熟,延長手腳的效果理想,接受手術的人士需要進行全身麻醉,醫護人員會先將要拉長部位骨骼的骨皮層切斷,以刺激新細胞生長,再植入增長支架,逐日拉長骨骼。
有關手術在港並不常見,公立醫院主要為先天骨骼生長畸形,如長短腳或病變引致身形較矮的人士進行骨骼增長手術,手術完成後,需要接受為期至少半年的骨骼延長療程。

可選擇家中接受療程

在外國,病人可選擇留在家中接受療程,但因支架的鋼釘會釘在骨上,病人需要定時清洗傷口,故本港病人多留在醫院進行療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