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接班人 - 吳靄儀

律政司接班人 - 吳靄儀

每隔一陣,就會傳出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退休的消息,令記者忙於打聽誰是接班人。名字來去都是那幾個,不久又沉寂下來,任勞任怨的梁司長依然留任。今次傳聞多了一番不知真假的註釋,說是接任人選難在要在法律界有足夠地位和能力,抗衡經常在法律上針對政府的四十五條關注組和大律師公會。

這番註釋看似太看得起關注組,但我聽了只有苦笑。香港法制源自英倫,而按英國傳統,律政司AttorneyGeneral是大律師的名義上首長(TitularheadoftheBar),法律界的第一人;即使在具體法律問題上意見相反,也斷不可能在基本法治原則上出現對立局面,甚至公開決裂。身為律政司而要採取得不到本行尊重的立場,這人早就寧可辭官歸故里執業了。一次,我在立法會施政報告辯論中有感而發:為何在名義上奉行法治的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跟每一屆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在重大法治和憲法原則上站在對立面?有不少次,更是兩個律師會公開發表一致意見,而得不到律政司司長的認同,這會令公眾對政府是否尊重法治有多大信心?難道一切都可以歸咎兩個律師會的「政治」立場麼?我還記得,一九九九年湯家驊接余若薇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第一次公開發言就說不談政治,只在涉及法律和法治的問題上表達意見。一語未了,就爆出人大釋法,結果他發表的聲明比余若薇還多。
問題不在於我們愛針對政府,而是在於中央和特區當局遺憾地沒有信心真正奉行法治,把學識淵博而忠於法治高於一切的人放在律政司司長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