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精神病康復者護理院一名負責為院友處理財務的助理福利員,為償還賭債,一年內從六十名院友的銀行戶口偷取逾三十七萬元,他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偷竊罪,昨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三十八歲被告何志強,案發時是任職於青山道荔康居的助理福利員,現報稱無業。控方案情透露,社會福利署定期以銀行自動轉帳形式,向院友發放津貼,而荔康居的職員負責代院友在銀行提款,用以支付院友在院內的開支。
去年一月,社工發現部份院友的存摺不翼而飛,此外,院友部份存摺的提存紀錄,與院方紀錄有出入。社工遂將事件向荔康居總監報告。
警方調查後揭發被告於○二年一月至○三年一月間,分別偷去六十名「荔康居」院友合共三十七萬餘元。
案件編號︰KTCC567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