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企業負責人持股無助國企表現 - 何洋

蘋論:企業負責人持股無助國企表現 - 何洋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近日在介紹未來的工作方向時指出,將會盡快制訂並出台中央企業負責人的中長期的激勵辦法,當中的重要手段包括企業負責人持股等市場中行之有效的激勵方式。
我認為以股權等市場化方法去激勵中央企業負責人收效不會大。要股權有效地起到激勵企業負責人的作用,股價的升降就必須準確無誤地反映着企業負責人的表現。
企業負責人表現優秀,企業盈利的前景改善,刺激股價上升,企業負責人的收入也會按其持股量而增加。相反,企業負責的領導表現差勁,其個人收入也會因股價下滑而減少。可是,要股價正確反映企業負責人的表現,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是有關的企業必然要屬於私人所有。
缺少了企業的私有作為前提條件,分派股權之類的市場化激勵手段自必失去效用。原因是國有企業並不單純以為股東爭取最大的利潤為唯一目標,他們同時還要承擔國家給予的其他政策性任務。
例如廣東近日出現供油不足的現象,國家有關部門便馬上要求石油行業內的國有企業像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向廣東輸油,完全沒有考慮到這種行為是否與市場化的運作相悖,是否與為股東爭取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相違背。
因此,國有企業在執行國家給予的任務時一旦採取了一些不符合利潤最大化原則的措施,負面地影響了股價,一部份以股權作為回報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的收入也自然會隨着股價的下降而減少,而這股價的下滑卻又與中央企業領導的表現完全無關!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到,在國企內引進股權等市場化的激勵手段,根本無法起到同類手段在私有企業中所起的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