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萍案申請終止聆訊失敗

毛玉萍案申請終止聆訊失敗

【本報訊】上海地產總經理毛玉萍涉與私人助理造市及妨礙司法公正一案,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失敗,法官韋毅志在判詞中指出,廉署使用電話截聽查案,並在其後將有關錄音銷毀屬理智的做法,案件將於今日開審。毛玉萍在庭外表示會考慮是否就有關裁決申請司法覆核。

銷毀錄音做法理智

法官韋毅志聽取控辯雙方代表大律師的陳詞後,昨日就毛玉萍及其私人助理鍾秀玲,以無法接受公平審訊為由,而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作出裁決。法官表示,《電訊條例》第三十三條所賦予執法機構以電話截聽方式蒐集情報的權力,實為調查刑事案件的「珍貴工具」。雖然辯方曾指有關條例有違憲法,不過,法官認為他毋須就有關方面研究,亦能決定兩名被告是否能獲得公平審訊,故拒絕對該法例是否違憲作出裁決。
法官續指,廉署根據保安局訂立的守則,將有關截聽錄音銷毀亦無可厚非。由於電話截聽無可避免地侵犯他人,包括並無受懷疑人士的私隱,故廉署或其他使用電話截聽查案的執法機構在使用資料後,將錄音銷毀以盡量減低對他人造成侵犯,實為理智的做法。他認為廉署並無責任保留有關錄音及相關文件,故否定辯方所指廉署此舉違法。
另外,辯方稱廉署在案件開審前不足兩個月,亦即本年六月初,才在一份「不予呈堂文件」中揭露曾截聽毛玉萍與他人的電話對話,是由於控方刻意隱瞞曾使用有關截聽的調查手法。當時負責處理案件的其中一名總調查主任蔡樹強曾解釋,有關延誤是由於他在本年五月底才在無意中發現該份文件。法官相信蔡的說法,認為廉署並無刻意隱瞞,雖然法官亦同意有關文件在呈遞上確曾出現延誤,但辯方亦可申請押後以解決事件。

案件今日正式開審

總括而言,法官並不認為辯方所提的理據足以構成兩名被告無法接受公平審訊,故駁回二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該宗涉及六名被告,包括兩名證券經紀、兩名律師的案件,將於今日正式開審。
案件編號:DCCC367、1334、1360/04,6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