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修例允公益訴訟

內地修例允公益訴訟

內地即將修改法例,允許公民以政府的行政法規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向政府提出「公益訴訟」。全國人大法工委正醞釀修訂《行政訴訟法》,建議允許與政府行政行為無個人利益關係的普通公民,對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為提出訴訟,預計這將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明年的立法計劃。

政府文件納司法審查

現行的《行政訴訟法》規定,法院不受理公民就「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訂、頒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提出訴訟。新的修改建議稿則提出,准檢察院以公眾代表人的身份提行政訴訟。這意味着政府文件將納入司法機關的審查範圍。
此外,為解決行政判決執行難的問題,建議稿還確立「藐視法庭罪」,規定行政機關拒不履行判決時,法院可以對其負責人按日處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北京晨報》/《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