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以和解方式處理對佳富達證券公司及其負責人員陸金的紀律處分,陸金同意支付4萬元,並承認因其疏忽,未有察覺及防止無牌的證券交易活動。證監將該筆款項撥歸政府庫房。
另一方面,證監公開譴責佳富達,指其未能防止無牌交易,沒有適當地向職員傳達要核實客戶身份的規定,沒有在客戶的獨立帳戶內存放足夠資金,沒有取得書面指示而將客戶的款項轉移,以及沒有執行有效的錄音系統。證監指出,同意和解是考慮到佳富達的客戶並沒有蒙受金錢損失,而該公司之後已加強內部監控。
恒富證券罰款3萬
另外,證監公布,由於恒富證券經紀孫志強於03年4月至9月間,利用其母親戶口對15隻窩輪進行非法的即日沽空活動,已暫時吊銷其牌照6星期。證監也公開譴責恒富證券及其負責人羅林寶玉,各罰款3萬元,指其有多項內部監控缺失,包括未有設立足夠程序以偵察及防止即日賣空活動,以及未能充分監察職員的關連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