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劣質食品問題接連不斷,港人卻不得不依賴內地食物,至近日爆發淡水魚含致癌物,官員才醒覺要檢討食品安全問題。港區人大代表劉佩瓊批評,本港的供港食物政策一直「大開中門,無為而治」,沒有向內地訂出嚴格安全標準,導致含孔雀石綠淡水魚流入本港局面。
無為而治致劣貨流入
劉佩瓊指出,中國加入世貿後,歐盟等地區均由內地輸入食品,訂立非常嚴格要求,包括不能含有孔雀石綠,甚至一些食品不能以紅外線照射,歐盟每年也會派員到中國監察食品安全,日本也對內地提出嚴格的食物安全要求。
但她表示,本港沒有向內地提出進口食物的安全標準,並一直採取「無為而治」態度,令有問題食品容易流入本港,本港食物環境衞生署只靠抽查市面食品,難以及早發現問題。她又指出,九十年代中期內地開放出口水產的經營權,不再集中由國營或少數公司出口,任何人也可以運送水產到本港,難以保證水產質素。
劉佩瓊認為,港府處理豬肉及淡水魚事件上,「只逐啲逐啲嚟處理,冇辦法解決問題」,當局應藉此機會,全面檢討食品安全水平,就不同食品的特定安全問題,定出嚴格食物安全規定,「話畀來源地知我哋嘅要求」。
設專組處理不同食品
有研究食物安全的人士表示,若當局不訂下嚴謹的食品安全標準,內地有可能把無法輸往歐盟或日本的有問題食物輸到本港,故當局成立食品安全中心時,應仿效外地,就不同食品問題成立專責小組,邀請業內、專家、關注組及消費者,處理及訂立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