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改稅階 打工仔減稅

內地改稅階 打工仔減稅

全國人大將在明日開始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針對外界關注個人免稅額最新標準等問題,據悉草案建議將包括一千二百元人民幣(下同),或一千五百元兩個方案,並有可能調整現行的稅階,減稅百分之五,將最高稅率由百分之四十五降至百分之四十。目前,全國制訂的個人免稅額標準為八百元,而在華的港澳等境外人士則為四千元。

大陸的個人所得稅法,自一九八○年九月十日頒布至今,已達二十五年。隨大陸居民的收入和開支不斷提高,執行長達二十五年的八百元個人免稅額的標準,顯然不合時宜。

800元免稅額將調高

一直參與稅法改革的大陸財稅法專家劉隆亨教授表示,當前個人所得稅法的問題包括八百元個人免稅額偏低、稅階不合理及稅率過高,造成較低收入者的稅務負擔偏重等。
劉隆亨稱,社會對個人免稅額的標準現有多種意見,包括一千元、千二元、千三元和千五元,甚至二千元都有。他個人則傾向千五元的標準,並建議實行全國統一的個人免稅額標準,不再給地方調整幅度的權限。近年,多個沿海城市先後擅自調整個人免稅額,如北京實際上已提高至一千二百元,廣州、深圳為一千六百元等。
鑑於當前大陸就業者月薪高於五千八百元人民幣的人數不足百分之二,大部份人的月薪收入在八百至五千八百元人民幣之間,是個人所得稅負擔的主力;而現行個人所得稅九級累進稅率中第二級(百分之十)的人數比例最多,達到了百分之三十五,負擔了個人所得稅約三成七;屬於第三級(百分之十五)的人數達一成二,負擔了個人所得稅四成八。他稱,有必要調整現行的稅階。

高薪族稅率建議減5%

據悉,草案建議第一級稅階與第二級稅階合併為第一級,稅率定為百分之五;然後將原第三級以上稅率各降低百分之五,同時將最高稅率由原來百分之四十五,減至百分之四十。
《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