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昨日採取掃蕩違法大型車斗停放行動,在將軍澳一個露天停車場,充公六個車斗及檢控兩名車斗的斗主。該署強調會盡快採取行動,減少車斗對市民造成的滋擾。
一直以來,經常有盛載建築廢料的大型車斗被放置在路面,對交通及環境造成滋擾,較早前民建聯進行調查,並批評各部門沒有作出規管或執法。
地政總署遂採取掃蕩違法大型車斗停放行動,上周四(十八日)在全港九新界多處巡查,共發出四十七張通告,勒令車斗斗主在二十四小時內將車斗拖走,否則將被檢控。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28條,非法佔用政府公地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倘車斗無人認領將被充公。
充公六個車斗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部門人員昨日再到發出通告的地方巡查,發現大部分車斗已經被拖走,但在將軍澳駿昌街的露天停車場仍有八個車斗原封不動;同時亦有數個新放置的車斗。
昨晨十時半,地政總署人員聯同警方、食環署及運輸署等多個部門採取掃蕩行動,充公六個車斗,並向另外兩名車斗的斗主提出檢控;其間有車斗的斗主不滿一度與地政署人員爭論,要警員到場調解。
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鄺兆銘強調,署方會盡快採取行動掃蕩違法車斗,減少車斗對市民造成的滋擾;若車斗阻塞交通,更會由警員即時採取行動充公車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