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病毒或細菌 毋須花公帑<br>政府不回收鰻魚有原因

非病毒或細菌 毋須花公帑
政府不回收鰻魚有原因

食物環境衞生署抽查市面售賣的鰻魚食品,發現多數樣本含有可危害人體的孔雀石綠,當局根據法例沒收並銷毀樣本有問題店舖的鰻魚存貨,沒有全面回收市面上其他鰻魚,只勸喻商戶停售,與當年禽流感全港殺雞並作出賠償的做法不同,主因是孔雀石綠並非病毒或細菌,立法會議員亦指不應以公帑賠償,否則變相鼓勵不法商人進口有問題食物。
九七年本港首次爆發禽流感事件,港府史無前例屠殺全港數以百萬隻活雞,由於當時醫學界對禽流感這種動物傳人的病毒所知甚少,在憂慮病毒變種大規模爆發的情況下,港府惟有向全港雞農買下所有雞隻屠殺,賠償金額高達四千萬元。

「出口術」後鰻魚銷情差

這次問題鰻魚事件,港府引用法例銷毀有問題鰻魚,沒有問題的商戶則只勸喻停售,而不像禽流感爆發時般,買下全港活鰻及鰻魚食品銷毀,是因為港府內部評估後認為孔雀石綠並非病毒或細菌,對人體沒有即時危險及會變種,食環署亦指國際間就此物質會否令人致癌沒有確實證據,故港府毋須動用公帑回收鰻魚。
據了解,港府高層曾討論應否強制全面回收鰻魚食品,但評估市民反應及官員「出口術」呼籲市民停食鰻魚後,鰻魚食品銷情已非常慘淡,因此沒有提出這措施。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禽流感是涉及公共醫療政策的重大疫症危機,港府當年才會破天荒賠償雞農屠殺雞隻,以保障市民安全,而若貿然動用公帑回收有問題食物,可能會變相鼓勵不法商人蓄意進口或囤積一些違規食品,等待政府宣布回收,取得賠償而圖利。
本報記者

《唔銷毀住》
魚販朱先生:「我有成廿幾斤貨,如果銷毀都好嚴重,等佢宣布咗先放生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