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市面出售的鰻魚產品發現孔雀石綠這種致癌物質本來已讓人不安,更讓人震驚的是有致癌物的鰻魚產品不但佔市面同類產品的大多數,而且發售的地點遍布港九新界各區、遍布大小超市及食店。
可不是麼!根據政府的初步抽驗結果,在二十一個已有測試結果的鰻魚產品樣本中,竟有十八個樣本即超過八成的樣本含有孔雀石綠;此外,出售這些產品的不是甚麼小店或甚麼不良商號,而是一些非常著名、非常受歡迎的大型商店,包括崇光百貨超市、包括尖沙嘴新世界百貨公司超市等。換言之,有問題、含致癌物的鰻魚產品已在市民毫不警覺、毫無防範的情況下大量流入市面,影響市民的健康。像這樣嚴重的食物安全危機、健康陷阱,怎不讓人怵目驚心呢?
只可惜特區政府雖然發現有致癌物的鰻魚產品在市面出售、特區政府雖然已即時銷毀證實有問題的產品,但由於現時的法例沒有把孔雀石綠列為禁藥,政府根本無權強制其他商店回收及停售鰻魚及鰻魚產品,那些含有致癌物質的鰻魚產品將繼續在市面流通,威脅市民的健康。我們除了要求特區政府盡快修訂法例,把孔雀石綠列為禁藥外,我們更希望本地的商店、食肆、商販能暫時停止出售鰻魚及鰻魚產品,待確定所出售的產品沒有含孔雀石綠後才恢復出售,以盡可能減少對市民健康的影響。
除了增加抽驗及修改法例等短期措施外,特區政府更計劃成立食物安全中心,滙合政府不同的專才包括食環署、漁護署的專家,加強規管及檢查在本地出產及出售的食物,包括檢查進口的食用禽畜及魚類。我們當然贊成政府成立專門的機構負責監管食物安全,保障市民的健康;但是成立新的部門、新的「衙門」本身並不意味可以加強食物安全監管,更重要的是特區政府必須改變過往那種被動、後知後覺、待食物出問題後才檢查及處理的做法,而應該主動、定期的抽驗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並且不時更新禁藥、禁用化學品的名單,確保香港的食物安全監管水平跟得上其他發達國家的水平、確保市民日常食用的食物不會含有像孔雀石綠這樣的致癌物或其他有害物質。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必須加強與內地質檢部門及衞生部門的溝通及聯繫,促請他們嚴格控制輸出香港食物的品質及成份。若果這些內地部門還是像現時那樣把關不力,任由有問題、含有有害物質的食物流進香港,那香港將會防不勝防,即使特區政府投入大量資源成立食物安全中心也將是於事無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