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鰻魚外,港府亦關注其他淡水魚養魚戶使用孔雀石綠的問題,建議日後包括淡水魚在內的食用魚,均會被禁止使用該種致癌物質。漁農自然護理署早前派員到新界養魚場抽取淡水魚樣本化驗,昨日公布初步結果,發現沒有魚戶使用孔雀石綠。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陳育德昨指出,由於孔雀石綠對養魚具有除蟲殺菌作用,相信本港或會有淡水魚養魚戶使用。他說,漁護署已派員到本地魚場抽取淡水魚樣本化驗,確保養魚戶沒有使用。
曾查新界魚場四種魚
漁護署發言人說,本周三曾派員到元朗私人魚場,取走大魚、福壽魚、鯇魚及烏頭各一條化驗,結果沒樣本發現含有孔雀石綠。該署前日再到元朗淡水魚批發市場抽取四條淡水魚樣本化驗,有待化驗結果。
香港新界養魚協進會主席黎來就表示,孔雀石綠不會令養魚快大及美觀。據他了解,本港淡水魚養魚戶沒有採用孔雀石綠。養魚如受感染,魚戶會向漁護署求助,使用其他防治藥物。他又稱,本港養魚戶沒有飼養鰻魚,暫時對本地業界影響不大。市民可安心食用本地淡水魚。
以往孔雀石綠亦會用於觀賞魚身上,不過旺角海皇水族店舖的文小姐表示,早於十多年前,美國已禁用孔雀石綠,區內同業也沒有人售賣。她說,「觀賞魚好似人咁,要睇有乜嘢病,就用乜嘢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