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要回水 即變相減薪<br>房署縱容外判公司違法

放假要回水 即變相減薪
房署縱容外判公司違法

【記者莫劍弦報道】政府一直對外宣稱要嚴打無良僱主剝削工人,房屋署卻任由外判管理公司剋扣員工薪酬,更迫令屬下保安員將假期薪酬「回水」給公司。

保安員投訴遭追款解僱

有員工向勞工處投訴管理公司劣行,反遭追討假期「回水」一萬二千多元,工會方面透露巳收到類似投訴四十多宗,涉及約四十萬薪金,身兼房委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房署明顯對外判公司監管不足,容許他們明目張膽違反勞工法洌。
涉嫌要員工將假期薪酬「回水」的康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房委會屬下廣田商場及翠林商場外判管理工作,該公司其中一名商場保安主管周國友接受訪問時透露,由○三年一月至○四年三月,僱主要求他們放假一天,就要「回水」一百六十至二百元,周以薪酬中應包括假期,僱主此舉無疑變相減薪,故分別向房屋署及勞工處投訴。
周國友稱,曾致電房署投訴,但對方遲遲未跟進,到房署派出中層員工與他會面,又單方面相信僱主說法,稱他並非主管,只是保安員,又叫他不要搞事。上月周向勞工處投訴,僱主即向他發信,追討由○四年四月至今假期「回水」一萬二千八百元,昨日他更收到消息,指僱主得悉他召開記者會,要即時解僱他。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曾智仁表示,該工會曾接獲數十名康和保安員的相似投訴;他指摘,此舉無疑是變相減薪,工會目前正協助二十多名保安員,透過勞工處向康和追討欠款,估計涉款四十萬元。

屬前房署員工自組公司

周國友批評由於康和由前房署員工成立,所以房署官官相衞,任由康和剝削員工;李華明則指房署前線管理員工明顯未有嚴格執行上層指示,才會令這些外判公司明目張膽違法。本報曾就有關報道向康和及房署查詢,但一直沒有回覆。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收到數十名康和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員投訴,指公司剋扣工資。孔慶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