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馮先生,是A寬頻公司的客戶,最近看到同一公司集團的B媒體公司收費電視服務廣告,於是登入網頁,在網上登記及繳付月費以收看B公司提供的節目。我當時的理解,以為不繼續使用服務,只須給予服務供應商一個月通知期,並預繳該月份費用,便可以正式解除合約。
我使用了該收費電視服務兩個月,決定不再繼續服務,於是按指示在網上填上服務終止書,電視服務瞬即被截斷。我感到很氣憤,因為已經繳付了一個月月費,理應在「通知期」內仍可享用該電視服務,結果電視服務卻被即時終止,白白損失了一個月費用。
我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消委會也指此做法欠妥善,該公司後來更改條款,以更明確清晰的字眼說明服務終止期,收費以截線日為依據。
專家之言
消費者委員會指出,馮先生的遭遇,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消費者選用服務,應與店方訂下服務合約,如果沒有詳細了解合約條款是否合理,容易招致損失。
根據真實個案改寫,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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