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專長舞台創作及古典音樂、患有思覺失調的音響設計師楊我華,因在高空企圖打開機門被裁定罪成,辯方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於理工大學客席任教,對本港樂壇作出貢獻,並將於下周赴新加坡籌辦慈善音樂會,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一日,先取感化官及精神報告作量刑參考,但附加保釋條件,被告必須在登機二十四小時前通知警方有關航班詳情、由妻子陪同登機,及約見精神科醫生。
辯方大律師林國輝昨表示,被告獲演藝學院助理經理、香港藝術中心、香港理工大學副教授及香港電台第四台台長鄺思燕致信求情,指他在演藝畢業後,致力音響設計發展,他九六年起加入藝術中心,現負責兩個音響製作項目,被告專長創作舞台、古典音樂及流行音樂的音響設計,並於理工大學客席任教多媒體及音響效果等課程,其製作更曾送往意大利參展,為港台第四台創作古典音樂節目,對本港樂壇作出貢獻。
等候醫生報告宣判
大律師又指,被告正參與兩個發展項目,並獲聘須於下周二赴新加坡籌備慈善音樂會,預計可能再乘國泰航機,此外,被告康復進度良好,不會對飛機乘客構成危險,希望法庭准他保釋外出,等候精神科醫生報告始判。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林鉅溥表示,根據醫生證供顯示,被告病況穩定,機械工程師則指,常人一般難以個人之力開啟機門,被告患思覺失調,並非幽閉恐懼症,法庭認為下令禁止被告乘坐飛機赴新加坡工作,做法不妥當,故准許被告在保釋期間出境,但須於登機二十四小時前通知警方航班詳情,規定由其妻同行乘搭飛機,並約見精神科醫生。
國泰航空發言人稱,基於保安理由,不會詳細透露監管乘客登機的準則,但公司會視乎個別乘客情況,考慮乘客會否嚴重影響航班安全、對航班及其他乘客構成安全問題,而作出決定。
案件編號:DCCC1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