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截聽無礙公平審訊

控方:截聽無礙公平審訊

【本報訊】上海地產總經理毛玉萍,涉與私人助理等人造市及妨礙司法公正案,控方反駁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指涉案電話截聽資料並非證供一部份,廉署只是根據政府訂立的守則,銷毀有關截聽資料,否認有關做法會令被告無法接受公平審訊。

錄音非證供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麥偉德表示,法官決定是否批准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應取決於被告是否能接受公平審訊。他認為即使廉署根據《電訊條例》第三十三條進行截聽有違《基本法》,但有關截聽對話只用作調查用途,並不會成為證供一部份,故控方毋須向辯方提供有關資料。
控方另一代表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法官其實毋須就《電訊條例》合法性作出裁決,他表示無論有關條例合法與否,涉案錄音只是控方不會依賴的資料,根本不會影響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故法官應否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案件編號:DCCC367、1334、1360/04,6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