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須獲省市批准

課程須獲省市批准

本港教育機構若要往內地開設本科或副學士等課程,必須與內地的教育機構合辦,否則無法取得批文。據了解,開設本科或以上的課程,必須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批文較難取得,審批過程較嚴謹;但若申請開設副學士課程,只需經省或市批准即可開辦,相對較本科課程容易取得批文。
未獲批文於珠海校園開設副學士課程的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其院長楊健明現時身兼香港專上學院持續教育聯盟主席,負責監察本港的副學士質素,更經常公開表示要提升副學士質素。
有在內地辦學的本港副學士機構坦言,內地副學士課程質素良莠不齊,亦有部份內地辦學機構及較細規模的教育機構,沒依足程序向省政府申請,當被省政府發現時,課程會即時被取締,令學子受影響。
本報記者